關于2014年春節(jié)期間調整各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
大商所發(fā)〔2014〕14號


各會員單位:
  根據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(guī)定,經研究決定,我所將在2014年春節(jié)休市前后對各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作如下調整:
  自2014年1月29日(星期三)結算時起,黃大豆1號、黃大豆2號、玉米、豆粕、豆油、棕櫚油、聚乙烯、聚氯乙烯和鐵礦石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6%和8%;雞蛋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6%,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8%;焦炭和焦煤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7%和9%;膠合板和纖維板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8%和10%。
  2014年2月7日(星期五)恢復交易后,自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(xù)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,黃大豆1號、黃大豆2號、豆粕、玉米、豆油、棕櫚油、聚乙烯、聚氯乙烯、焦煤、焦炭和鐵礦石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恢復至5%,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4%;雞蛋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8%,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4%,纖維板和膠合板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7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5%。
  對同時滿足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,其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(guī)定數值中較大值執(zhí)行。
  特此通知。


大連商品交易所
二○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